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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安全评价机构建立和保持过程控制系统的基本要求、管理职责、资源管理、过程控制实施、检查改进与评审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安全评价机构的过程控制管理。
Title:Safety Assessment Process Control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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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1855-2011《安全评价过程控制要求》是山东省地方标准,适用于安全评价机构在开展安全评价活动时对过程的管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4.1 机构管理
该条款强调安全评价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工作条件。机构需建立并保持过程控制体系文件,包括质量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等。这些文件应覆盖安全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并定期评审和更新以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
5.1 技术支持
安全评价机构应当配备与业务范围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且专业技术人员需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机构应建立技术专家库,为安全评价工作提供技术支持。技术专家的选择应考虑其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及职业道德等因素。
6.2 合同管理
合同签订前,机构应对委托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完整。合同内容应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评价依据、评价范围等内容。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应签订补充协议并记录变更情况。
7.3 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是获取第一手资料的重要环节。勘查人员应根据项目特点制定详细的勘查计划,包括勘查内容、方法、时间安排等。勘查过程中要如实记录现场情况,收集必要的数据和证据,并拍摄照片或录像作为辅助材料。
8.4 报告编制
报告编制是安全评价的核心工作之一。报告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技术人员撰写,并经过内部审核和批准。报告内容应全面反映被评价对象的安全状况,包括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可能导致事故的原因及其后果分析等。同时,报告还应提出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9.5 档案管理
安全评价档案是整个评价过程的真实记录。档案应包括合同文本、现场勘查记录、检测检验报告、会议纪要等相关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法定要求年限,以便日后查阅使用。
以上是对DB37/T 1855-2011中几个重要条款的解读,希望对理解和应用该标准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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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