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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天津市专职消防站的建设要求,包括选址、建筑结构、消防车辆和器材配备、人员配置及训练等方面的具体标准。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范围内专职消防站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Title:Tianjin Dedicated Fire Station Construction Standard
中国标准分类号:P6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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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446-2011《天津市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是指导天津市内专职消防站规划、设计和建设的重要依据。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关于选址要求,标准规定专职消防站应设置在辖区内的适中位置,确保接到火警后五分钟内能够到达辖区边缘。这一规定旨在保证消防响应的及时性,为灭火救援争取宝贵时间。
在建筑规模方面,一级专职消防站的建筑面积应不小于1500平方米。该要求考虑了消防车辆停放、器材装备存放以及人员生活训练等多方面需求,确保消防站具备基本的作战能力。
对于消防车辆配备,标准提出一级专职消防站至少需配备3辆消防车,包括水罐消防车、泡沫消防车和登高平台消防车各一辆。这种配置能够满足扑救不同类型火灾的基本需要,提升消防站的整体战斗力。
此外,标准还强调了消防站的配套设施建设,如车库、训练塔、通信室等。这些设施不仅关系到日常训练效果,也直接影响到消防员的工作效率和安全。
通过以上解读可以看出,DB12/T 446-2011对专职消防站的各个方面都提出了明确要求,体现了保障公共消防安全的专业性和科学性。这些规定对于提高天津市整体消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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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12T 446-2011 天津市专职消防站建设标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