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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商场市场在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方面的要求,包括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能力。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内的商场和市场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Fire Safety Four Capabilities Construction - Part 3: Shopping Malls and Marke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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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944.3-2010 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第3部分 商场市场》标准对商场市场的消防安全提出了明确要求。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检查和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商场市场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重点部位每日巡查,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无阻。特别是消防设施设备要保持完好有效,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器材应放置在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检查维护。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商场市场应当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员工需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一旦发现火情,应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并使用就近的灭火器进行初期扑救。同时,商场内部应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引导人员安全撤离。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商场市场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疏散路线要清晰明了,确保每位顾客都能快速找到出口。对于特殊人群如老人、儿童等,应有专人负责协助其安全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商场市场应定期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普及消防法律法规和知识。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视频等形式增强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此外,还应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使其了解岗位职责中的消防要求。
以上内容是该标准中关于商场市场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重要条文及其具体要求。商场市场经营者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切实提升自身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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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