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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的基本功能要求,包括数据采集、处理、存储、传输以及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的设计、开发、实施和评估。
Title:Basic Functional Requirements for Key Supervision Vehicle Monitoring Platforms - DB44T 770-2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M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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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T 770-2010是广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的基本功能要求。以下对其中几个关键条款进行解读。
重点监管车辆包括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危险品运输车等。标准要求监控平台应具备实时定位功能,至少每分钟更新一次车辆位置信息,并能以电子地图方式显示。平台需记录车辆的行驶速度、方向和状态,且存储时间不少于3个月。
平台应支持超速报警,当车辆速度超过设定阈值时自动发出警报。还应具备疲劳驾驶监测功能,根据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判断是否超时,并及时提醒。对于危险品运输车辆,平台还需能够接收和显示车辆的温度、压力等环境参数。
监控数据应具备完整性、准确性和不可篡改性,所有操作日志都必须留存备查。平台要能提供查询统计功能,方便管理部门掌握车辆运行情况。此外还要求有权限管理机制,确保不同用户只能访问其授权范围内的信息。
这些功能要求旨在加强对重点车辆的动态监管,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平台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确保系统稳定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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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44T 770-2010 重点监管车辆监控平台基本功能要求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