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责任制度、防火检查、设施维护、宣传教育培训及应急预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各类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
Title:Code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Social Uni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9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封面预览
-
拓展解读
《DB65/T 3161-2010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范》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标准,自2010年发布实施以来,在指导社会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下选取了几个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一、术语和定义部分
标准明确了“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等核心概念。其中,“消防安全责任人”是指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的人员,应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这一规定强调了消防安全责任主体的重要性,要求单位最高管理层必须亲自承担起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根据标准要求,社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机构,设立专门的消防管理部门或者指定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同时,明确各级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确保每个岗位都有明确的消防任务。例如,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日常消防管理工作;部门负责人则需落实本部门范围内的防火措施。
三、防火巡查与检查
标准规定社会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巡查频率至少每日一次,而检查则要求每月不少于一次。巡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灭火器材是否完好有效等;检查时还需记录发现的问题及整改情况。此外,对于重点部位如锅炉房、配电室等更要增加频次和深度。
四、消防设施维护保养
针对消防设施设备,标准提出要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定期检测维修。特别指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其他非自动消防设施也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相应的维护保养程序。
五、宣传教育培训
为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社会单位必须定期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教育活动。新入职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在职员工则需每年至少参加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内容涵盖法律法规、基本技能以及应急预案等方面。
六、应急处置预案
最后,标准还特别强调了应急预案的重要性。社会单位应当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编制详细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全体员工熟悉掌握。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启动预案,采取正确有效的应对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损失。
以上便是对DB65/T 3161-2010中一些重要条款的具体解析。这些规定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也为各类社会单位提供了切实可行的操作指南。希望广大企事业单位能够严格按照标准要求落实各项消防措施,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
下载说明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