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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以及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与建设。
Title: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Four Capabilities\" of Fire Safety in Small Premises DB64T 596-2010
中国标准分类号:C8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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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596-2010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提升小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以下将从该标准的重要条文出发,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标准中明确了“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的要求。根据标准第4.1条,小场所应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包括对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设备等进行检查。这意味着小场所经营者需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知识,能够识别常见的火灾隐患,如电线老化、插座超负荷使用等,并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例如,对于发现的电线裸露问题,应及时更换或包裹绝缘材料;对于灭火器过期的情况,则需立即更换新的灭火器材。
其次,关于“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标准第4.2条指出,小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确保员工熟悉这些器材的使用方法。这不仅要求小场所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灭火器、应急照明灯等消防设备,还强调了对员工进行培训的重要性。例如,当发生火灾时,工作人员应能迅速找到最近的灭火器并正确操作,以控制火势蔓延。此外,标准还提倡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队员,以便在火灾初期阶段就能有效应对。
再者,“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也是标准关注的重点之一。按照第4.3条的规定,小场所应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明确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一旦发生紧急情况,所有人员都应按照预案有序撤离,避免混乱导致踩踏事故的发生。同时,为了提高疏散效率,场所内应保持通道畅通无阻,不得堆放杂物阻碍通行。另外,建议安装应急广播系统,在火灾发生时通过语音提示引导人们安全撤离。
最后,“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被列为第四项核心内容。依据第4.4条的要求,小场所需定期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活动,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可以通过悬挂宣传标语、举办讲座等形式向顾客及员工传授防火技巧,比如如何正确报警、如何自救互救等实用技能。值得注意的是,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培训,确保每位从业人员都能掌握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识。
综上所述,《DB64/T 596-2010小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从多个维度规范了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全面提升社会整体抵御火灾风险的能力。各小场所应当严格按照标准执行,积极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共同营造更加安全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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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