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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本文件适用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内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
Title:Construction Standard for Four Capabilities of Fire Safety in Public Entertainment Venues
中国标准分类号:A 92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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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4/T 588-2010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制定的地方标准,旨在提升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以下是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 单位应定期开展防火巡查和检查。每日营业前、营业中和营业结束后应当进行防火巡查,重点部位每两小时至少巡查一次。
2. 对于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并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或消防机构。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1.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如灭火器、消火栓等,并确保其完好有效。
2. 员工应掌握基本的灭火技能,能够熟练使用灭火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3. 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1. 明确疏散引导员职责,确保每个安全出口都有专人负责引导人员疏散。
2. 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3. 在显著位置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引导人员疏散。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1. 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本单位的火灾危险性及防范措施。
2. 新员工上岗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3. 利用各种形式向公众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消防安全意识。
以上内容是对《DB64/T 588-2010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标准》部分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希望能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落实这些要求,切实提高公共娱乐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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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