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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的具体内容与实施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易燃易爆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Four Fire Safety Capabilities in Flammable and Explosive Site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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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1198-2010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是河北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易燃易爆场所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下是对该标准中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明确要求单位应具备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这意味着单位需定期开展防火检查和巡查,及时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具体包括每日防火巡查、每月防火检查以及对消防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在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方面,标准强调要建立微型消防站,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灭火技能培训和应急演练。一旦发生火情,能够迅速响应,在初期阶段控制火势蔓延。
关于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标准指出应在建筑物内设置清晰的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系统,并制定详细的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全员参与的疏散演练,确保每位员工熟悉疏散路线和集合地点。
最后,标准还提到提高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能力。单位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向全体员工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增强大家的消防安全意识。同时,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这些措施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有助于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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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