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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场所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基本要求、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内医院、养老院、福利院、幼儿园等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
Title:Guidelines for the Construction of Four Fire Safety Capabilities in Hospitals, Nursing Homes, Welfare Homes, and Kindergarte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84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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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T 1194-2010 医院 养老院 福利院 幼儿园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南》是河北省地方标准,旨在指导这四类场所提高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解读: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1. 单位应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重点部位每日巡查。
解读:定期检查和日常巡查可以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的火灾隐患。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
二、组织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2. 员工要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熟悉本岗位周边灭火器材位置。
解读:初期火灾扑救至关重要,员工需要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以便在火情初期迅速处置,防止火势蔓延。
三、组织人员疏散逃生能力
3. 应制定完善疏散预案,明确各岗位人员职责,定期组织演练。
解读:制定科学合理的疏散预案,并通过演练使工作人员熟悉疏散流程和自身职责,确保紧急情况下能够有序组织人员安全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4.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
解读:持续的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有助于提升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新员工岗前培训则是确保其具备基本消防安全知识的前提条件。
以上条文强调了定期检查、初期火灾扑救、人员疏散及消防培训的重要性,为上述四类场所构建坚实的消防安全保障体系提供了具体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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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