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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中业务文书的数据结构、格式要求及管理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特种设备相关单位进行电子监管系统的业务文书设计、开发与应用。
Title:Regulation for the Electronic Supervision System of Special Equipment in Guangdong Province - Part 4: Business Docu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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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广东省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规范第4部分:业务文书是该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特种设备电子监管系统的业务文书格式、内容和管理进行了详细规定。以下是对该标准中几个关键条文的深度解读:
一、业务文书的基本要求
根据DB44/T 762.4-2010的规定,业务文书应具备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这意味着每一份业务文书都必须包含所有必要的信息,确保数据无误,并且在有效期内使用。例如,申请表需要填写完整的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同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二、业务文书的内容构成
标准指出,业务文书通常由标题、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组成。标题应当简洁明了,能够准确反映文书的主题;正文中则要详细描述业务事项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理由、具体要求、相关附件等内容;落款处需注明出具单位、日期以及经办人签名或盖章。
三、业务文书的格式规范
对于表格类业务文书,标准提出了统一的格式要求。如表头设计应清晰易懂,列项排列有序,字体大小适中;单元格内文字排版整齐,避免出现错别字或者模糊不清的情况。此外,还强调了电子文档与纸质文档的一致性,即两者的信息内容必须完全相同。
四、业务文书的归档管理
为了保证业务流程可追溯,标准特别强调了业务文书的归档管理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定期检查文书保存状态,防止丢失或损坏。同时建议采用数字化手段存储电子版文件,便于长期保管和快速检索。
五、特殊情况下业务文书的处理
当遇到特殊情况时,比如申请人提交的资料不全或存在疑问,受理机构应及时通知申请人补充完善。在此过程中,双方沟通记录也应当作为辅助材料一同存档备查。另外,在紧急状况下若无法按照常规程序办理,则需遵循例外处理原则,并做好相应说明。
以上就是关于DB44/T 762.4-2010中有关业务文书部分的一些重点解读。希望这些内容能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标准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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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