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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公共机构在节能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组织管理、节能措施、能耗定额及评价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节能管理工作。
Title:Energy Management Requirements for Public Institutions - DB37T 1492-2009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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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1492-2009《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要求》是山东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公共机构的节能管理工作。以下对其中的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 节能目标与责任
该标准明确指出公共机构应设立年度节能目标,并将其纳入机构考核体系中。这意味着每个公共机构都需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节能计划,确保目标可量化、可检查、可考核。同时,要求建立节能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分工,确保节能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 能源审计与监测
标准强调公共机构应当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评估能源使用效率。通过能源审计可以发现能源浪费问题,为改进提供依据。此外,还要求安装能源计量装置,对主要用能设备进行实时监测,以便及时调整运行参数,提高设备运行效率。
### 设施改造与技术升级
对于老旧建筑及高能耗设备,标准提倡实施节能改造项目。例如,采用新型保温材料改善建筑物围护结构性能;更换高效照明灯具以降低电力消耗;优化空调系统运行策略减少冷热量损失等。这些措施不仅能够显著降低能源成本,还能延长设施使用寿命。
### 行为节能管理
除了硬件方面的改进外,行为节能同样重要。标准鼓励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员工节能意识,在日常工作中养成良好习惯如随手关灯、合理设置空调温度等。另外,还可以建立奖惩机制激励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到节能活动中来。
### 数据记录与报告制度
为了保证节能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标准规定公共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数据记录与报告制度。这包括但不限于能源消耗统计报表、节能项目实施情况总结等内容。这些资料将成为日后评估工作成果以及申请财政补贴的重要依据。
综上所述,《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要求》从多个维度提出了具体可行的操作指南,帮助公共机构更好地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各相关单位应结合自身特点认真贯彻执行上述规定,共同推动全社会向绿色低碳转型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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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