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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无公害李生产的产地环境条件、品种选择与苗木繁育、建园、土肥水管理、整形修剪、花果管理、病虫害防治及采收等综合技术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范围内无公害李的生产。
Title:Comprehensive Technology for Non-Polluted Apricot Produc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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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436-2007《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综合技术规范》是北京市制定的一项地方标准,旨在指导农业生产者在种植、养殖过程中采用科学合理的措施,减少化学投入品的使用,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以下将对标准中的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产地环境要求
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应选择远离污染源的区域,具体包括:
1. 地块周围5公里内不得有工矿企业等污染源;
2. 上游区域不得存在严重污染源;
3. 土壤环境质量应符合GB 15618的规定;
4. 灌溉用水质量应达到GB 5084的要求。
二、肥料使用管理
肥料施用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环节,标准对此提出了明确要求:
1. 优先选用有机肥,如腐熟的农家肥、商品有机肥;
2. 化学氮肥要少量多次施用,避免过量;
3. 不得使用硝态氮肥;
4. 磷肥和钾肥应根据土壤养分状况合理搭配;
5. 肥料施用前需充分腐熟,禁止直接施用生粪。
三、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是无公害生产的核心内容之一,标准强调以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辅的原则:
1. 应选用抗病虫品种;
2. 合理安排茬口,实行轮作倒茬;
3. 加强田间管理,及时清除杂草残株;
4. 使用高效低毒农药时,严格执行安全间隔期;
5. 推广生物防治技术,如释放天敌昆虫;
6. 利用物理方法诱杀害虫,如灯光诱杀、黄板诱杀。
四、采收与包装
为了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安全,标准对采收和包装环节也作出了明确规定:
1. 采收前应停止使用任何农药;
2. 采收工具必须清洁卫生;
3. 产品应在专用场所进行分级挑选;
4. 包装材料应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材料标准;
5. 标签上需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日期等内容。
五、记录档案管理
建立健全生产档案制度有助于追溯产品质量,标准要求:
1. 记录内容包括种苗来源、肥料使用情况、病虫害防治措施等;
2. 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3. 建立电子化管理系统便于查询统计。
以上是对DB11/T 436-2007中一些关键条款的具体阐述。遵循该标准不仅能够提升农产品品质,还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希望广大从业者能够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推动无公害农产品产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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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