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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北京市公共场所医疗卫生领域双语标识的英文译法原则、要求和规范。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公共场所医疗卫生领域的标识翻译和使用。
Title:Public Place Bilingual Signs - English Translation Rules Part 5: Healthcare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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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34.5-2006《公共场所双语标识英文译法 第5部分:医疗卫生》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为医疗相关场所的双语标识提供了规范化的英文翻译指导。以下将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度解读:
### 关于“挂号处”的翻译
标准中明确规定,“挂号处”应翻译为“Registration Desk”。这一翻译不仅符合国际通行习惯,也便于患者快速理解其功能定位。在实际应用中,应确保标识位置醒目,并保持字体清晰可辨,以方便不同语言背景的使用者。
### 对“急诊室”的处理
对于“急诊室”,标准建议采用“Emergency Room”或更简洁的“ER”作为对应英文表达。“Emergency Room”强调了该区域的功能属性,而“ER”则是广泛使用的缩略形式,在急救情境下能迅速传达信息。医疗机构需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表述方式。
### 关于“住院部”的说明
“住院部”的正确英文译名是“Inpatient Department”。此翻译准确反映了住院服务的专业领域划分,有助于来访者明确就医流程。同时提醒各医院在设置此类标识时应注意与整体建筑布局相协调,增强视觉引导效果。
### 针对“门诊部”的规定
“门诊部”对应的英文名称为“Outpatient Department”,简称OPD。此术语已被广泛应用多年,具有较高的认知度。为了提高标识的有效性,建议采用大号字体并结合箭头指示方向,帮助访客高效找到目标地点。
### 对“药房”的要求
“药房”的英文翻译为“Pharmacy”或者“Drugstore”。这两种表达均可使用,但需注意根据具体场合灵活调整。例如,在综合性医院内推荐使用“Pharmacy”,而在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则可选用“Drugstore”。此外,还应该定期检查药品信息牌上的文字是否准确无误。
### 结论
DB11/T 334.5-2006为医疗卫生领域的双语标识提供了科学合理的参考依据。通过遵循本标准,可以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设施的服务质量,促进中外文化交流合作。希望各相关单位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共同营造良好的国际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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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