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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木薯的产地环境、生产技术、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本文件适用于无公害农产品木薯的生产、加工、销售及质量管理。
Title:Non-hazardous Agricultural Products - Cassava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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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5/T 143-2004《无公害农产品 木薯》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布的关于无公害木薯生产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木薯的产地环境、栽培管理、病虫害防治、采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旨在保障木薯产品的质量安全。
产地环境要求
标准规定木薯产地的环境质量应符合NY/T 391的要求,即无公害农产品产地环境技术条件。具体包括:
- 空气质量:空气中主要污染物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浓度不得超过限定值。
- 灌溉水质量:灌溉用水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pH值应在6.5至8.5之间。
- 土壤环境:土壤重金属含量及农药残留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标准。
栽培管理
在栽培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以下几个关键点:
- 品种选择:选用抗病性强、适应性广的优良品种。
- 合理密植:根据土壤肥力和品种特性确定适宜的种植密度。
- 施肥管理:以有机肥料为主,配合施用适量化肥,避免过量使用氮肥导致植株徒长。
- 水分管理:保持田间适度湿润,防止积水造成烂根。
病虫害防治
病虫害防治遵循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原则,禁止使用高毒、高残留农药。具体措施包括:
- 农业防治:通过轮作、深耕等方式减少病原菌积累。
- 生物防治:利用天敌昆虫或微生物制剂控制害虫数量。
- 物理防治:采用灯光诱杀、黄板诱捕等方法捕捉害虫。
采收
木薯的采收时间直接影响产品质量。标准建议:
- 最佳采收期:通常在种植后9-12个月进行采收,此时淀粉含量较高且品质最佳。
- 采收方式:人工挖掘时注意不要损伤块根;机械收获需调整设备参数以保护根部完整。
此外,标准还对产品的贮藏运输提出了要求,比如贮藏温度应控制在10℃左右,运输过程中要避免日晒雨淋等恶劣条件。
以上内容是对DB45/T 143-2004中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