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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自治区造林的基本原则、造林地选择与整理、苗木质量要求、造林方法、初植密度、抚育管理及检查验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范围内的各类人工造林活动。
Title:Inner Mongolia Autonomous Region Silviculture Technical Regul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B4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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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内蒙古自治区造林技术规程(DB15/T 389-2003)是指导当地造林工作的权威标准。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析:
一、适用范围
该规程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的造林活动,包括人工造林、飞播造林和封山育林等。
二、造林设计
1. 造林前需进行详细的规划设计,包括立地条件调查、树种选择、种植密度确定等。
2. 树种选择应考虑乡土树种优先原则,同时兼顾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
三、整地
1. 整地方式主要有穴状整地、鱼鳞坑整地和带状整地三种。
2. 整地规格要求:穴状整地的穴径不小于80厘米,深度不少于60厘米;鱼鳞坑整地的坑径不小于1米,深度不少于50厘米。
四、苗木选择与处理
1. 苗木质量要求:根系完整无损,顶芽饱满,无病虫害。
2. 苗木处理:栽植前需剪去过长根系,保持长度在20-30厘米之间,并用生根粉溶液浸泡2-4小时。
五、栽植
1. 栽植时间:春季为最佳时期,具体时间为土壤解冻后至苗木发芽前。
2. 栽植方法:采用\"三埋两踩一提苗\"的方法,确保苗木根系舒展并与土壤紧密结合。
六、抚育管理
1. 水分管理:栽植后应及时浇水,保持土壤湿润,特别是在干旱季节要增加灌溉次数。
2. 病虫害防治:定期巡查,发现病虫害及时采取物理、化学或生物措施进行防治。
以上内容为规程中的核心要点,对于提高内蒙古地区造林成效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