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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的环境条件要求,包括大气、土壤、灌溉水等的质量要求及监测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四川省内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的环境评价与管理。
Title:Environmental Requirements for Non-Hazardous Agricultural Products (Crop Production) Origin
中国标准分类号:B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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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51/T 336-2003是四川省地方标准,规定了无公害农产品种植业产地的环境条件要求。以下为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大气环境质量:产地周围不得有大气污染源,特别是工业排放和交通污染。此条强调产地应远离可能影响空气质量的污染源,确保空气中污染物浓度符合GB 3095中二级标准。
2. 灌溉水质量:灌溉用水应符合GB 5084的规定,即农田灌溉水质必须满足农业灌溉的基本需求,防止有害物质通过灌溉进入土壤,影响作物生长及产品质量。
3. 土壤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需达到GB 15618中的二级标准。这意味着土壤中的重金属、农药残留等污染物含量不得超过限定值,以保障农产品的安全性。
4. 缓冲带设置:在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周边应设立宽度不少于5米的缓冲带。该措施旨在隔离外界潜在污染源对基地的影响,如工业废水排放、城市垃圾堆放等。
5. 环境保护措施:要求建立完善的环境保护体系,包括定期监测环境指标、记录环境状况以及采取有效措施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这有助于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维持良好的产地环境。
6. 管理与监督: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项环境条件得到落实。同时鼓励生产者自我管理和公众参与监督,共同维护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的良好生态环境。
以上内容概括了DB51/T 336-2003的主要技术要求,对于推动四川省乃至全国范围内无公害农产品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