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准下载
  • 行业资料
  • 文献下载
  • 专题推荐
  • 首页
  • 标准
  • DB44 27-200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优质文档本站推荐优质文档
    DB44 27-200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关键词: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管理工业污染源空气质量
    所属行业

    环保

    文档分类

    地方标准广东

    文档信息

    pdf格式 / 2.34Mb

    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

    立即下载
  • 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要求、监测方法及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辖区内各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控制与管理。
    Title:Emission Limits for Air Polluta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40

  • 封面预览

    DB44 27-2001 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拓展解读

    DB44 27-2001是广东省地方标准,规定了大气污染物排放的限值。以下是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1. **适用范围**:该标准适用于广东省内所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这意味着无论企业规模大小,只要存在大气污染排放行为,都需遵守此标准。

    2. **污染物种类及限值**:

    - 颗粒物(PM):对于锅炉、工业炉窑等设施,颗粒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200mg/m³。

    - 二氧化硫(SO₂):不同类型的燃烧设备有不同的限值要求,例如燃油锅炉的SO₂排放限值为900mg/m³。

    - 氮氧化物(NOx):锅炉和工业炉窑的NOx排放限值分别为400mg/m³和800mg/m³。

    3. **监测与控制**:

    - 排放口应设置便于采样的位置,并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 对于新建项目,要求在投产前完成环保验收,确保各项指标符合标准。

    4. **特殊区域管理**:

    - 在城市建成区及近郊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

    - 特定区域内不得使用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锅炉或炉窑。

    5. **法律责任**:违反本标准的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以及停产整治等措施。

    以上内容仅为部分重点条款解析,具体执行时还需参照完整文件并结合实际情况调整实施策略。

  • 下载说明
    若下载中断、文件损坏或链接损坏,提交错误报告,客服会第一时间处理。
  • 相关资源
    相关专题
    查看更多
    光伏支架
    光伏支架
    相关标准
    下一篇 DB44 26-2001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31T 680.7-2019 城市公共用水定额及其计算方法 第7部分:零售业(超市大卖场、商场)

    TCNTAC 5-2018 拼接服装

    DB21T 4016-2024 高速公路数据分类分级指南

    微机电系统(MEMS)技术 陀螺仪 GBT 42597-2023

资源简介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下载说明
专题推荐
相关标准
  • 常见问题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24-2025 All Rights Reserved 浙ICP备2024137650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