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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政府信息系统软件的通用质量要求,包括功能、性能、安全性、可维护性等方面的具体指标和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在开发、采购和验收信息系统软件时的质量评估与管理。
Title:Government Information System Software - General Quality Requir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0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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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1/T 338-2006《政府信息系统软件通用质量要求》是北京市地方标准,为政府信息系统软件开发提供了全面的质量管理依据。以下选取部分关键条款进行深入解读:
一、适用范围与术语定义
该标准适用于北京市各级政府部门开发或使用的各类信息系统软件,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动化系统、政务公开系统等。标准对“信息系统”、“软件质量”等核心概念进行了明确定义,为后续具体要求奠定了基础。
二、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建立完善的软件开发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涵盖需求分析、设计、编码、测试到运维的全过程。特别强调要设立专门的质量保证部门,定期开展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活动,确保各项质量控制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三、功能性要求
1. 可靠性:系统应具备连续稳定运行的能力,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平均无故障时间不应少于5000小时。
2. 兼容性:支持主流操作系统及数据库平台,并能与现有业务系统实现无缝集成。
3. 安全性: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未授权访问,如设置强密码策略、启用审计日志功能等。
4. 性能指标:响应时间不得超过3秒,同时能够处理至少100个并发用户请求。
四、文档编制规范
明确规定了从项目启动直至验收交付各阶段所需形成的文件种类及其内容要求。例如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包含市场调研结果、技术方案比选等内容;用户手册则需详细介绍安装配置方法以及常见问题解答。
五、验收准则
规定了严格的验收流程,包括初验、试运行及终验三个环节。其中,初验主要检查硬件设备是否符合合同约定;试运行期间重点考察系统的实际运行效果;而终验则是综合评估整个项目的完成情况,并出具最终鉴定意见书。
六、维护支持服务
明确指出提供方应根据客户需求制定详细的售后服务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故障修复时限、版本升级频率等承诺事项。此外还鼓励采用远程技术支持手段提高响应速度和服务效率。
以上只是该标准部分内容的简要概述,实际应用中还需结合具体情况灵活运用,以达到最佳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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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