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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的数据元属性、数据元定义规则、分类与代码及数据交换格式。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法人和其他组织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处理、共享和应用。
Title: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 Data Specification - Part 1: Legal Entities and Other Organiza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L7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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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275.1—2020《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规范 第1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是一项地方性标准,旨在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的采集、存储和共享。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 数据分类与编码规则
标准中明确了公共信用信息分为基本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及其他信息四大类,并对每一类信息进行了详细的定义。
- **基本信息**: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基本注册信息,如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这些信息是构建信用档案的基础。
- **良好信息**:涉及获得的各种奖励或荣誉,比如政府表彰、行业奖项等。这部分信息有助于展示主体的社会贡献度。
- **不良信息**:涵盖行政处罚、司法判决等内容,是反映主体信用状况的重要指标。
- **其他信息**:指除上述三类之外的相关信息,例如参与公益活动的情况。
对于每种信息类型,标准还规定了相应的编码规则,确保信息在不同系统间能够准确传递和识别。
### 数据质量要求
为了保证公共信用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标准提出了严格的数据质量要求。这包括但不限于:
- 数据完整性:所有必填字段都需完整填写,不得遗漏;
- 数据一致性:同一主体在同一时间点上的信息应保持一致;
- 数据时效性:及时更新最新的信息,避免使用过时的数据。
### 数据安全保护措施
鉴于公共信用信息的重要性,标准特别强调了数据的安全管理。具体措施包括:
- 实施访问控制机制,限制未经授权人员接触敏感信息;
- 对传输过程中的数据采用加密技术,防止信息泄露;
- 定期开展安全审计,发现并修复潜在的安全漏洞。
### 应用场景与案例分析
标准不仅提供了理论指导,还通过实际案例展示了如何有效利用公共信用信息支持决策制定和社会治理。例如,在企业融资过程中,金融机构可以参考企业的信用记录来评估贷款风险;在政府采购环节,则可通过查询供应商的历史履约情况来选择合适的合作对象。
总之,《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规范 第1部分:法人和其他组织》为促进山东省内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诚信建设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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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