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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中自然人相关数据的分类、编码规则、数据项定义及其交换格式。本文件适用于山东省内各级政府部门、公共机构在采集、共享和使用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时的数据规范化处理。
Title:Public Credit Information - Data Specification - Part 2: Individual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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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7/T 4275.2—2020 公共信用信息 数据规范 第2部分:自然人》是山东省地方标准,主要规定了自然人在公共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信息分类、数据内容、数据格式及交换要求。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该标准明确了自然人的公共信用信息包括基础信息、良好信息、不良信息和其他信息四类。其中基础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良好信息涵盖受到表彰奖励的情况;不良信息涉及行政处罚、法院判决等负面记录;其他信息则包含与信用相关的各类补充信息。
在数据格式上,标准要求自然人的公共信用信息应采用统一的数据结构和编码规则。例如,身份证号码必须符合GB11643规定的格式,电话号码需遵循E.164国际电话号码标准。此外,对于时间字段,推荐使用ISO8601日期时间表示法,以确保跨系统的时间一致性。
标准还特别强调了信息安全保护措施。要求所有涉及自然人隐私的信息都必须经过加密处理后存储和传输,并且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敏感数据。同时,建立了严格的访问控制机制,包括身份认证、权限管理以及操作日志记录等手段来保障数据安全。
此外,本标准提出了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的共享与交换机制。明确了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如何实现信息互联互通,同时也规定了向外部机构提供数据时所需遵守的原则和流程。比如,在数据共享前需要获得自然人的同意,并且要明确告知其数据将被用于何种目的。
总之,《DB37/T 4275.2—2020》为构建全省范围内统一规范的自然人公共信用信息体系提供了指导依据,有助于提升政府服务水平和社会诚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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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