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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武汉市轮渡反恐怖防范系统的基本要求、人员防范、实体防范、技术防范、应急管理及培训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武汉市范围内所有从事轮渡运营的单位及相关场所的反恐怖防范管理工作。
Title:Wuhan Anti-terrorism Prevention Syste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11: Ferry
中国标准分类号:A8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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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武汉市反恐怖防范系统管理规范 第11部分:轮渡》(DB4201/T 569.11-2020)是针对武汉地区轮渡运营中反恐怖防范工作制定的技术规范。以下对其中的关键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要条款为5.1,规定了轮渡单位应建立完善的反恐怖防范组织架构。要求设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明确各岗位职责。这强调了领导层在反恐工作中的核心作用,确保指挥体系顺畅高效。
其次是5.3条款,明确了技术防范设施的配置要求。包括在码头及船舶关键部位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实现无死角覆盖。同时需设置紧急报警装置,并与公安机关联网。此规定旨在通过科技手段提升预警能力,及时发现和处置异常情况。
在人员管理方面,5.5条款指出应对所有员工进行背景审查并定期开展反恐培训。对于重点岗位人员还需进行心理评估,确保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和应急反应能力。这一措施有助于从源头上防止内部安全隐患。
此外,6.2条款还特别强调了日常巡查制度的重要性。要求每日对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记录存档以备核查。一旦发现潜在风险隐患,须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最后,7.1条款规定了应急预案编制与演练的具体要求。各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详尽的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实战演练。演练内容涵盖暴恐事件初期处置、疏散乘客以及配合警方行动等环节,以此检验预案的有效性和队伍的协同作战水平。
以上是对DB4201/T 569.11-2020中重要条文的深度解读,旨在帮助相关单位更好地理解和执行该规范,共同维护长江流域水上交通安全稳定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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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