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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河北省陶瓷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本文件适用于河北省辖区内现有陶瓷工业企业的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陶瓷工业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Air Pollutants for Ceramic Industry DB13 5214-2020
中国标准分类号:Z6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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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3 5214-2020是河北省发布的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该标准对陶瓷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做出了严格规定。以下是对标准中一些关键条款的深度解读:
1.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现有陶瓷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保验收及其投产后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这表明无论企业是新建还是已有,都必须遵循此标准。
2. **污染物项目和限值**:标准中列出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例如,颗粒物的排放限值为10mg/m³,二氧化硫为50mg/m³,氮氧化物为180mg/m³。这些限值的设定基于最新的环保技术和实际监测数据,旨在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3. **监测与控制**:标准要求企业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自行监测。同时,对于监测点位的选择、监测频率以及采样方法都有明确的规定。这确保了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便于监管部门进行有效的监督。
4. **特殊区域排放要求**:在环境空气质量不达标地区或重点控制区,标准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排放限值。这意味着在这些区域内的陶瓷生产企业需要采取更为先进的污染治理技术来达到更高的排放标准。
5. **实施时间表**:考虑到企业的实际情况,标准设定了不同的实施日期。现有企业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排放限值,而新建企业则自发布之日起即需遵守。这种分阶段实施的方式有助于企业逐步适应并完成必要的改造升级工作。
综上所述,DB13 5214-2020通过对陶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的全面规范,推动行业向绿色低碳方向发展,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技术指导和发展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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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