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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机动渔船灯桅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本文件适用于12米≤船长<20米的机动渔船灯桅设计、制造和验收。
Title:SC 58.3-1986 Standard for Mast Lights of Motor Fishing Vessels
中国标准分类号:P61
国际标准分类号:47.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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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一些关于SC 58.3-1986标准中机动渔船灯桅设置的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回答: SC 58.3-1986 标准适用于船长在 12 米至 20 米之间的机动渔船。这些船只需要按照该标准安装灯桅,以确保航行安全并符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回答: 灯桅的主要功能是为夜间或能见度较低的情况下提供视觉信号,帮助其他船只识别本船的位置和航向。根据 SC 58.3-1986 标准,灯桅上需安装特定位置和颜色的灯光,以便符合国际避碰规则。
回答: 根据 SC 58.3-1986 标准,灯桅的高度应不低于 4 米,并且灯桅顶部的灯具高度应高于船体甲板至少 1 米。这可以确保灯光在更远的距离内可见。
回答:
回答: 根据 SC 58.3-1986 标准,未按规定安装灯桅的船只可能会被视为不符合航行安全要求,可能导致罚款或其他法律后果。此外,在夜间或恶劣天气条件下,未安装灯桅的船只可能无法被其他船只及时发现,从而增加碰撞风险。
回答: 检查灯桅是否符合标准时,需注意以下几点:
回答: 不建议自行改装灯桅。任何改动都必须符合 SC 58.3-1986 标准,并经过专业机构检验认证。错误的改装可能导致灯光信号失效,影响航行安全。
回答: 如果灯桅上的灯光发生故障,应立即采取措施修复或更换灯具。在故障修复之前,建议使用备用的手持信号灯或其他替代方式,确保其他船只能够识别本船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