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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公共建筑综合性减碳改造项目碳减排量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核算边界、计算方法、监测要求及报告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既有公共建筑进行综合性减碳改造项目的碳减排量核算与认定。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Recognition of Comprehensive Carbon Reduction Retrofit Projects in Public Building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7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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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TCSES 128-2023公共建筑综合性减碳改造项目碳减排量认定技术规范》中新增的重要条文“基于能源效率提升的碳减排量计算方法”为主题,详细解读其在实际应用中的关键点和操作步骤。
该条文的核心在于通过改进后的能效指标对比,精确量化减碳效果。相比旧版标准,新标准不仅增加了更多细化参数,还明确了数据采集、基准年确定及计算公式的具体要求。
首先,在数据采集阶段,需全面收集改造前后建筑物能耗计量设备记录的数据,并确保连续性与准确性。例如,对于空调系统,应涵盖全年运行期间的用电量、制冷剂消耗量等多维度信息。
其次,基准年的选择至关重要。原则上选取改造前一年作为基准年,但若存在特殊情况如设备老化严重,则可向前追溯至更早年份,但必须提供充分理由并经审核机构确认。
最后,在计算公式上,新标准给出了明确表达式:ΔE = (E_base - E_actual) × EF,其中ΔE代表碳减排量,E_base为基准年能耗,E_actual为改造后实际能耗,EF为单位能耗对应的碳排放因子。这一公式强调了实际节能成果的重要性,并引入碳排放因子来反映不同地区能源结构差异对减排量的影响。
综上所述,《TCSES 128-2023》通过上述方法的规范化应用,能够更加科学合理地评估公共建筑减碳改造项目的成效,为企业和社会各界开展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