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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重症感染性疾病电子病历中检查记录部分的数据集结构、数据元属性及值域代码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医疗机构在重症感染性疾病管理中对检查记录的采集、存储、共享和交换。
Title:Electronic Medical Record Dataset for Severe Infectious Diseases - Part 6: Examination Records
中国标准分类号:B03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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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TCHIA 45.6-2023与旧版标准的差异为切入点,聚焦于“检查记录中新增的‘检查结果可信度’字段”进行深度解读。这一变化旨在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临床决策支持能力。
在旧版标准中,检查记录仅包含基本的检查类型、时间及结果等信息。而在新版标准中,新增了“检查结果可信度”字段(字段代码:TCHIA_45.6_CR),其取值范围包括:“高度可信”、“一般可信”、“需验证”和“不可信”。此字段要求医疗机构根据检查条件、设备精度以及样本质量等因素对结果作出评估。
例如,在血液检查中,若使用的是高精度设备且样本保存完好,则结果可标记为“高度可信”;而当样本存在污染或设备精度较低时,应标注为“一般可信”甚至“需验证”。此外,对于明显异常且无法解释的结果,需标注为“不可信”,并注明原因。
此字段的应用能够帮助医生快速识别可能影响诊断的关键信息,提高诊疗效率。同时,它也为后续的数据挖掘和研究提供了更丰富的维度,有助于推动精准医疗的发展。医疗机构在实施过程中,需建立相应的评价机制,并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确保数据录入的一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