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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的总体要求、验收程序、验收内容、监测技术要求和验收结论编制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广东省内新建、改建、扩建的陶瓷工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Facilities Acceptance of Completed Construction Projects - Ceramic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0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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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CSES 106-202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技术规范 陶瓷工业》在继承2018版的基础上进行了更新和完善。其中,关于噪声监测点位布设的规定是值得关注的重点变化之一。
在旧版标准中,噪声监测点通常仅设置在厂界外1米处,高度1.2米以上的位置。然而,新版标准对此作出了更具体的要求:不仅要考虑厂界外环境敏感目标的实际距离,还需根据生产设施布局、声源种类等因素合理确定监测点位。
例如,在某陶瓷企业案例中,其原料车间球磨机产生的机械噪声较强且呈线状分布。按照新标准,除了常规厂界监测外,还需在距离该车间最近的居民楼前增设监测点。实际操作时,技术人员首先绘制了厂区平面图并标注所有主要声源位置,然后结合居民区分布情况,将新增监测点选在居民楼窗户正对方向1米处,确保测量结果能真实反映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程度。
通过这样的调整,不仅增强了验收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也为企业后续采取降噪措施提供了准确依据。因此,在开展陶瓷工业环保设施验收工作时,务必严格按照新版标准执行,以保障验收结果的有效性和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