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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排气冒烟的测量方法、设备要求、试验条件及数据处理。本文件适用于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的冒烟特性测量与评价。
Title:Measurement Specifications for Exhaust Smoking of Aeronautical Gas Turbine Engines
中国标准分类号:V41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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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HB 6116-1987 是中国航空工业的一项重要标准,用于指导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排气冒烟的测量工作。以下是关于该标准的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
HB 6116-1987 的主要目的是为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的排气冒烟特性提供标准化的测量方法。通过该标准,可以确保不同设备和测试条件下的测量结果具有可比性,从而支持发动机性能评估和环保要求的满足。
排气冒烟是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运行中的一个重要指标,它不仅影响飞行器的外观和公众形象,还可能与燃烧效率、排放物成分等关键性能参数相关。因此,准确测量排气冒烟有助于优化发动机设计、减少环境污染并提高运行安全性。
根据 HB 6116-1987,排气冒烟是指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在特定工况下排出的烟雾浓度,通常用光吸收系数(单位为 m⁻¹)来量化。这一指标反映了发动机燃烧过程中碳颗粒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情况。
HB 6116-1987 强调测试应在标准大气条件下进行,包括温度、湿度和压力等参数。此外,测试场地应避免外部光源干扰,并确保发动机处于稳定的工作状态。
如果测量结果显示排气冒烟超标,首先应检查测试过程是否严格按照标准执行。若仍存在问题,则需对发动机进行调整或改进燃烧系统。必要时,可咨询专业机构或制造商寻求技术支持。
HB 6116-1987 主要针对航空燃气涡轮发动机的排气冒烟测量,但其适用范围可能因具体型号和用途而有所不同。对于其他类型发动机(如涡轴或涡桨发动机),需参考相应的标准或补充规定。
截至最新信息,HB 6116-1987 仍然是有效的国家标准。然而,随着技术进步和环保要求的提高,建议关注相关领域的最新动态,以确保测量方法和技术始终符合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