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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飞机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干扰限值、敏感度限值及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民用和军用飞机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设计、验证与评估。
Title: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Requirements for Aircraft Systems
中国标准分类号:V47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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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HB 5940-1986 是中国航空工业的一项重要标准,用于规范飞机系统的电磁兼容性要求。以下是关于此标准的常见问题及其解答。
HB 5940-1986 规定了飞机系统在设计、制造和运行过程中必须满足的电磁兼容性要求,包括发射限值、抗扰度要求以及测试方法。其目的是确保飞机系统在复杂的电磁环境中能够正常工作,同时不会对其他设备产生干扰。
电磁兼容性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的其他设备造成无法承受的电磁干扰的能力。对于飞机而言,这尤为重要,因为飞机内部和外部存在大量电子设备和复杂电磁环境。
HB 5940-1986 主要适用于民用和军用飞机的电子、电气设备及系统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护。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通信设备、导航设备、飞行控制系统等。
如果设备不符合标准要求,则需要进行整改。常见的整改措施包括优化电路设计、增加滤波器、改进接地和屏蔽措施等。整改完成后需重新进行测试,直至符合标准。
HB 5940-1986 的要求主要针对大型商用飞机和军用飞机。小型通用航空器可能适用不同的标准或简化版本。具体适用范围需根据飞机类型和用途确定。
HB 5940-1986 是一项国家标准,可以通过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或相关出版机构购买。此外,部分行业内的专业图书馆或机构也可能提供查阅服务。
截至最新信息,HB 5940-1986 尚未被正式废止或替代。然而,随着技术的发展,建议关注后续可能发布的修订版或新标准,以确保符合最新的行业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