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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区域能源系统碳减排核算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核算边界、核算方法及报告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区域能源系统的碳减排核算。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Carbon Emission Reduction Accounting of District Energy Systems
中国标准分类号:F13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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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CI 171-2022区域能源系统碳减排核算技术规程》相较于旧版,在多个方面进行了更新和优化。今天我将聚焦于“能源消耗数据的精确化处理”这一重要内容的变化及其应用方法。
在旧版标准中,对于区域能源系统的碳减排核算,对能源消耗的数据要求相对笼统,仅强调了数据收集的重要性,但并未给出具体的处理方式。而在新版标准TCI 171-2022中,则明确规定了能源消耗数据应采用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并且需要考虑不同时间段内能源使用强度的变化。
例如,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如果一个区域内的供暖系统在冬季和夏季的能耗差异显著,那么就不能简单地以全年平均值来代表其能源消耗情况。新版标准要求,首先根据历史数据划分出不同的季节区间,然后分别统计每个区间的能源消耗量,最后通过加权平均的方式得出全年总的能源消耗量。这样做的好处在于能够更准确地反映实际的能源利用状况,从而提高碳减排核算结果的准确性。
此外,新版标准还特别指出,在进行加权平均时,权重的选择应当基于能源消耗的时间分布特征,比如可以依据一天中的用电高峰和平峰时段来设定不同的权重比例。这种方法不仅增强了核算过程的技术性,也使得最终的结果更加贴近实际情况。
综上所述,《TCI 171-2022区域能源系统碳减排核算技术规程》通过对能源消耗数据处理方式的细化,进一步提升了区域能源系统碳减排核算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度。这对于我们理解并实施该标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