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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丽水稻鱼综合种养的基本原则、规划布局、技术要求和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丽水市范围内稻鱼综合种养的生产与管理。
Title:TZNZ 167.1-2023 Rice-Fish Integrated Cultivation Standard Complex - 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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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丽水稻鱼综合种养是将水稻种植与水产养殖有机结合的一种生态农业模式。在TZNZ 167.1-2023《丽水稻鱼综合种养标准综合体 第1部分:总则》中,有一项重要变化值得关注,即关于放养密度的规定。
在旧版标准中,放养密度较为笼统,仅提出“根据当地条件合理确定”。而在新版标准中,明确了具体的参考数值:“稻田养殖鲤鱼时,每亩放养量应控制在800至1200尾之间”。这一修订基于多年实践经验和技术进步,有助于从业者更科学地规划生产规模。
以浙江省某典型稻田为例,该区域土壤肥沃、水质优良且具备完善的灌排设施。按照新版标准推荐的下限值800尾/亩进行计算,假设鲤鱼平均个体重量为0.5千克,则每亩稻田可收获400千克左右的商品鱼。同时,由于鲤鱼活动频繁,其翻动泥土的行为还能促进稻田表层肥料分解和氧气交换,间接提升水稻产量约10%以上。
此外,在实际操作过程中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 放苗前要确保稻田经过彻底清整,并施加适量基肥;
2. 鱼苗投放时水温差不宜超过3℃;
3. 定期监测水质指标如溶解氧、氨氮等是否符合要求;
4. 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投喂策略,夏季高温期增加夜间投饵次数。
通过严格执行新版标准中的具体指导,不仅能够提高经济效益,更能实现资源高效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