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村供水工程报废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报废条件、报废程序及档案管理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农村供水工程的报废管理。
Title:Technical Guideline for the Scrap of Rural Water Supply Project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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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涉及公共安全和资源合理利用,新版TJSGS 007-2022《农村供水工程报废技术导则》对报废条件有了更清晰的规定。相比旧版,新标准在“报废条件”部分新增了“环境影响评估不合格”这一条款。
以该条款为例,其应用方法如下:当农村供水工程因水源污染、管道渗漏导致地下水或土壤污染,且经专业机构评估认为修复成本过高时,应启动报废程序。具体操作中,首先由县级以上水利部门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勘查,确认是否符合报废条件;其次,要求工程运营单位提交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最后,经评估确实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需制定报废方案并报批后实施,确保报废过程不对周边环境造成二次伤害。通过这一新增条款的落实,可以有效避免不合格工程继续运行带来的潜在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