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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纺织染整工业企业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和吨织物最高允许排水量。本文件适用于纺织染整工业企业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排放管理。
Title:Emission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Textile Printing and Dyeing Industry
中国标准分类号:Z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4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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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纺织染整工业作为传统制造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动经济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为有效控制和减少纺织染整工业对水环境的污染,我国于1992年发布了《GB 4287-19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该标准在当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并对后续环境保护法规的制定产生了深远影响。
GB 4287-1992 标准针对纺织染整工业中的废水排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从历史角度来看,GB 4287-1992 标准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环境保护领域迈出了重要一步。它不仅为企业提供了明确的环保行为准则,也为政府加强监管提供了法律依据。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技术的进步,该标准也暴露出一定的局限性:
尽管 GB 4287-1992 标准存在一定的不足,但它在我国环境保护史上占有重要地位。未来,我们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最新的环保技术和实践经验,制定更加科学、合理的排放标准,以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