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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儿童友好乡村建设的基本原则、规划与设计要求、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基础设施建设、社会参与及环境改善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指导浙江省内儿童友好型乡村的规划、建设和评估工作。
Title:Construction Specification for Child-Friendly Villag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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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儿童友好乡村建设规范》(TZSM 0009-2022)是指导乡村儿童友好环境建设的重要依据。本文聚焦于“儿童参与机制”这一核心内容,探讨其在新旧版本中的变化及实际应用。
在旧版标准中,虽然提到儿童参与的重要性,但缺乏具体的操作指引和保障措施。新版标准则明确提出,应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儿童参与体系,包括定期举办儿童议事会、设立儿童观察员制度等,并要求所有涉及儿童利益的重大决策均需征求儿童意见。
以某村庄为例,该地在实施新版标准时,首先成立了由村委会主导、学校教师协助、专业社工机构支持的儿童议事会筹备小组。通过问卷调查与访谈了解儿童需求后,确定议事会成员组成原则——按照年龄段均衡分配,确保不同年龄层的孩子都能发声。议事会每月召开一次会议,议题涵盖公共空间设计、安全教育活动安排等方面。为了保证议事结果得到有效落实,还建立了反馈机制,将儿童提出的建议转化为具体的行动计划,并及时向全体儿童通报进展。
这种做法不仅增强了儿童对家乡发展的责任感和归属感,也促进了成人与儿童之间的沟通理解,为构建真正意义上的儿童友好型乡村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