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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电力作业现场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中智能服务的功能要求、性能指标及测试方法。本文件适用于电力作业现场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的规划、设计、开发、实施和验收。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Intelligent Service of Intelligent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at Electric Power Operation Site - Part 3: Intelligent Service
中国标准分类号:F15
国际标准分类号:2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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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本文以《TCES 133-2022 电力作业现场智能化安全管控系统 第3部分:智能服务技术规范》中新旧版本关于“行为识别算法性能要求”的差异为切入点进行深度解读。
在旧版标准中,行为识别算法仅提出了基本的识别准确率要求,未对实时性和误报率做具体说明。而新版标准则明确规定了行为识别算法需同时满足以下三个关键指标:一是识别准确率不低于95%;二是平均响应时间不超过500毫秒;三是误报率控制在2%以内。这些新增的要求显著提升了系统的可靠性和实用性。
例如,在实际应用中,当使用行为识别功能时,应确保所选设备能够实时捕捉并分析现场工作人员的动作。若检测到不安全行为如未佩戴安全帽等,系统需在最短时间内发出警报,并尽量避免因误判导致不必要的干扰。为此,企业需选择具备先进算法且经过严格测试验证的设备,同时结合定期维护和参数调优来保障各项性能指标达标。通过这样的改进措施,可有效提升电力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水平,降低事故发生概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