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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水平的评价原则、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水平的评价与改进工作。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the Setting Level of Urban Road Traffic Management Facilities
中国标准分类号:P41
国际标准分类号:93.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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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CITSA 19-2022城市道路交通管理设施设置水平评价规范》相较于旧版标准,对交通信号灯设置的评价标准进行了显著调整。在老版本中,信号灯的设置更多依赖于经验判断,而在新版标准中,增加了基于交通流量数据的定量评估要求。
以信号灯相位设置为例,新版标准明确规定:当主干道平均小时交通量超过3000辆时,必须采用多相位信号控制。应用这一条文时,首先需要收集至少一个月的连续交通流量数据,包括各方向的车辆数、行人数量等信息。然后按照标准提供的计算公式,将这些原始数据转换为标准化的流量参数。如果计算结果显示主干道满足条件,则应立即着手优化信号灯方案,增加转向专用相位,并合理分配绿信比,确保交叉口通行效率最大化。同时,还需注意定期复核流量数据,以便及时调整信号配时方案,适应交通需求的变化。这一改进能够有效减少交通延误,提高道路整体运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