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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专业部分的申报条件、审核程序及签署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申请、管理和监督。
Title:Regula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 and Endorsement of Professional Licenses for Civil Aircraft Maintenance Personnel
中国标准分类号:V40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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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以下是关于AP-65-04-1992主题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按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
AP-65-04-1992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的专业部分申报和签署程序,确保维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申请流程如下:
专业部分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具体考试大纲可参考民航局发布的最新文件。
如果对执照签署结果有异议,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申诉期间,原签署结果仍然有效。
执照的有效期通常为5年。在有效期届满前,持证人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并通过考核,以更新执照。
不需要重新申请执照。只要原执照仍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在更换工作单位后只需通知民航局更新相关信息即可。
是的,持证人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需求,申请多个专业的执照。但每种专业都需要分别满足相应的申报条件并参加考试。
执照被吊销后,持证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恢复资格。具体要求包括:
建议在执照被吊销后尽快咨询民航局获取详细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