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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65-04-1992 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专业部分申报及签署程序
    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申报签署
    23 浏览2025-06-11 更新pdf0.16MB 5星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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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专业部分的申报条件、审核程序及签署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用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的申请、管理和监督。
    Title:Regulations for the Application and Endorsement of Professional Licenses for Civil Aircraft Maintenance Personnel
    中国标准分类号:V40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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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P-65-04-1992 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专业部分申报及签署程序
  • 拓展解读

    关于AP-65-04-1992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专业部分申报及签署程序的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是关于AP-65-04-1992主题的一些常见问题及其详细解答,按优先级从高到低排列。

    1. AP-65-04-1992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AP-65-04-1992的主要目的是规范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的专业部分申报和签署程序,确保维修人员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以保障航空器的安全运行。

    2. 如何申请民用航空器修理类维修人员执照的专业部分?

    申请流程如下:

    • 申请人需满足相关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要求。
    • 提交完整的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等。
    • 通过民航局组织的专业考试。
    • 经审核合格后,由民航局颁发执照。

    3. 专业部分的考试内容有哪些?

    专业部分的考试内容主要包括:

    • 航空器结构与系统原理。
    • 维修工具与设备的使用。
    • 故障诊断与排除方法。
    • 相关的国际和国家标准。

    具体考试大纲可参考民航局发布的最新文件。

    4. 如果对执照签署有异议,如何申诉?

    如果对执照签署结果有异议,可以采取以下步骤:

    • 首先向原签署机构提出书面申诉。
    • 若仍不满意,可向民航局提出复议申请。
    • 复议过程中,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申诉理由。

    申诉期间,原签署结果仍然有效。

    5. 执照的有效期是多久?是否需要定期更新?

    执照的有效期通常为5年。在有效期届满前,持证人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课程并通过考核,以更新执照。

    • 继续教育课程包括最新的航空技术发展、法规变更等内容。
    • 更新执照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6. 如果更换工作单位,是否需要重新申请执照?

    不需要重新申请执照。只要原执照仍在有效期内,持证人在更换工作单位后只需通知民航局更新相关信息即可。

    • 需提供新单位的工作证明。
    • 更新信息后,执照继续有效。

    7. 是否允许持证人同时持有多个专业的执照?

    是的,持证人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需求,申请多个专业的执照。但每种专业都需要分别满足相应的申报条件并参加考试。

    • 需单独提交每种专业的申请材料。
    • 不同专业的执照在申请和管理上是独立的。

    8. 如果执照被吊销,是否有恢复的机会?

    执照被吊销后,持证人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恢复资格。具体要求包括:

    • 完成补救措施,如参加额外培训或考试。
    • 提交恢复申请,并通过民航局的审查。
    • 恢复后需重新遵守所有相关规定。

    建议在执照被吊销后尽快咨询民航局获取详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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