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维修人员执照主考委任代表的委任和管理程序,包括委任条件、职责、权限及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民航航空器维修人员执照考试相关主考委任代表的管理和实施。
Title:AP-183-06-1997 Procedures for the Appointment and Management of Delegated Chief Examiners for Aircraft Maintenance Personnel Licenses
中国标准分类号:V42
国际标准分类号:49.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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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AP-183-06-1997 维修人员执照主考委任代表的委任和管理程序”主要规定了维修人员执照主考委任代表(以下简称“主考代表”)的委任条件、申请流程、职责范围以及日常管理要求。文件强调了对主考代表的专业能力、职业道德和工作规范性的严格要求,并明确了相关责任主体的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