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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江苏省沿海盐碱地土壤生物炭基有机肥的施用技术要求,包括肥料选择、施用方法、施用量及注意事项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沿海盐碱地农业种植过程中生物炭基有机肥的施用与管理。
Title:Technical Regulations for Application of Biochar-based Organic Fertilizer in Saline-Alkali Soils along the Coast of Jiangsu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 6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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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TSTXH 0009-2024江苏省沿海盐碱地土壤生物炭基有机肥施用技术规程》在原版基础上进行了多项更新,其中“生物炭基有机肥施用量”这一条文的变化尤为值得关注。相较于旧版标准中较为笼统的规定,新版标准明确了不同土壤盐分水平下推荐的具体施用量范围。
以重度盐碱地为例,旧版标准仅提出每亩施用生物炭基有机肥500至800公斤的区间值,但并未进一步细分不同盐分浓度条件下的具体指导。而新版标准则细化为:当土壤含盐量超过0.6%时,建议将施用量提高到750至1000公斤/亩,并且强调应在作物种植前一个月完成施用,以便生物炭充分改善土壤结构,降低盐分对植物根系的危害。
这种调整基于近年来大量田间试验数据的支持,表明适当增加生物炭基有机肥施用量能够更有效地缓解重度盐碱地的盐害问题。实际应用时,农户需先通过专业仪器检测土壤盐分含量,然后参照新版标准中的具体数值确定施肥量,同时注意提前施用时间,确保生物炭发挥最佳改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