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的术语和定义、管理要求、收集、暂存、内部转运、人员培训与职业安全以及记录与档案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的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工作。
Title:Hygiene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Medical Waste in Healthcar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 45
国际标准分类号:1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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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T 3911—2024《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卫生管理规范》是黑龙江省发布的关于医疗废物管理的地方标准。以下是对该标准中一些重要条文的详细解读:
标准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卫生机构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应遵循的基本原则、管理要求和技术措施。适用于黑龙江省内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包括医院、诊所等。
管理职责
- 组织架构:医疗卫生机构需设立专门的医疗废物管理小组,明确各成员的责任分工。
- 培训教育:定期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确保每位员工都能正确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流程。
分类收集
- 分类标准:根据医疗废物的不同性质将其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和化学性废物五类。
- 容器选择:不同类型的医疗废物应使用相应颜色标识的专用包装袋或容器,并做好密封处理以防止泄漏。
转运与储存
- 转运工具:采用密闭式车辆进行运输,避免沿途遗撒造成环境污染。
- 暂存设施:设置符合要求的暂时存放点,保持良好通风条件并远离生活区和水源地。
处置方法
- 焚烧法:对于部分高风险废弃物可采取焚烧方式彻底消除危害。
- 消毒灭菌:利用高温蒸汽、化学试剂等方式对低度危险性的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
监测评估
建立完善的监督体系,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形式评估制度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持续改进管理水平。
以上内容仅为该标准部分内容概览,具体实施时还需结合实际情况灵活运用各项规定。希望这些信息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和遵守DB23/T 3911—2024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