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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在环境管理方面的基本要求、服务环境、安全管理、卫生管理、设施设备管理及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辽宁省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环境管理。
Title: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of Medical Security Administrative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C 5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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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1/T 4099-2025《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环境管理规范》是辽宁省发布的关于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环境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从环境管理、服务场所、服务设施、服务行为和应急管理五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旨在提升医疗保障经办机构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在环境管理方面,标准强调了办公区域的整洁有序,要求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温度适宜,光线充足。例如,第四条明确规定,“办公区域应保持干净整洁,无杂物堆放,地面无积水、无垃圾”。这有助于创造一个舒适的工作环境,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对于服务场所,标准要求合理布局,确保功能分区明确,标识清晰。第五条指出,“服务大厅应设置明显的指示牌,方便群众找到所需的服务窗口”。这一规定有利于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减少等待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
服务设施方面,标准提倡使用节能环保设备,提供便捷的自助服务设施。第六条提到,“应配备自动取号机、触摸查询机等自助服务设施,并定期维护以保证正常使用”。此举不仅提高了服务效率,也体现了对环保的重视。
服务行为方面,标准对工作人员的行为举止作出了详细规定。第七条要求,“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佩戴工作证,态度热情,耐心解答群众疑问”。这些细节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增强了公众的信任感。
最后,在应急管理方面,标准要求建立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第九条指出,“应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包括火灾、停电等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并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应急演练”。这样可以有效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保障人员安全和服务连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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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