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基本原则、工作程序、技术要求和成果提交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湖北省行政区域内各类建设项目和规划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Title:Regulations for Geological Hazard Risk Assessment (Revised)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封面预览
拓展解读
DB4201T 504-2024《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规程》是武汉市地方标准,于2024年正式实施。该标准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流程、方法和技术要求进行了系统规范,为有效防范和减轻地质灾害风险提供了技术依据。
其中第4.3条明确规定了评估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包括科学性、客观性和实用性。评估工作应以地质调查为基础,结合区域地质环境条件,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确保评估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
第5.2条详细规定了地质灾害调查的内容和要求。评估单位需对评估区内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主要地质灾害类型进行全面调查,查明灾害分布、规模、发育特征及成灾模式。调查精度不得低于1:10000,并应充分利用遥感解译、钻探、物探等多种手段获取数据。
第6.1条提出了危险性分区的原则和方法。根据地质灾害的易发程度、危害程度和防治难度,将评估区划分为高、中、低三个危险性等级。划分时应综合考虑地形地貌、岩土体工程地质特性、水文地质条件以及人类活动影响等因素。
第7.3条明确了评估报告编制的要求。报告应包括任务来源、评估目的、评估范围、评估依据、评估方法、主要结论等内容。特别是要明确指出评估区内地质灾害的主要危险源、潜在影响范围以及相应的防治建议。
这些条款构成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核心框架,对于指导评估实践具有重要意义。在实际操作中,评估单位应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开展工作,确保评估结果能够为政府决策和社会防灾减灾提供可靠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