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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浙江省公共机构实施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实施流程、项目管理和评价改进。本文件适用于浙江省范围内公共机构开展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Title:Implementation Specifications for 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 in Public Institutions
中国标准分类号:F15
国际标准分类号:97.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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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3/T 1401-2024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实施规范》是浙江省地方标准,为公共机构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开展节能改造提供了系统化的指导。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合同能源管理的定义在标准中明确指出,是指公共机构与节能服务公司签订合同,由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节能效益分享实现投资回收和收益的一种市场化节能机制。这一定义明确了合同双方的责任分工以及合作的核心内容。
标准强调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应包括需求调研和技术评估。需求调研需全面了解用能现状及潜力,技术评估则要科学论证节能措施的技术可行性和经济合理性。例如,在需求调研中要求对建筑围护结构、照明系统、暖通空调等主要用能设备进行全面摸底,确保后续方案有的放矢。
在合同签订环节,标准提出必须包含关键要素如节能目标、节能措施、效益分享比例、合同期限等。其中,节能目标应具体量化,如三年内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下降15%;效益分享比例建议采用阶梯式分配方式,前期以节能服务公司为主,后期向公共机构倾斜。
项目实施阶段,标准要求建立全过程质量管理体系。对于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前要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并经过专家评审;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规范操作,定期开展质量检查;竣工验收时应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权威报告。
后期运维管理方面,标准提倡采用智能化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比如安装能耗监测系统实时采集数据,利用大数据分析识别异常情况;制定应急预案提高突发状况下的响应速度。同时鼓励引入专业物业公司承担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节能效果长期稳定。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绩效评价体系的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应涵盖节能效果、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多个维度。评价周期一般设置为一年一次,通过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方式综合打分,为后续优化改进提供依据。
这些重点条文从不同层面规范了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的操作流程,有助于推动节能工作的规范化和高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