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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轨道交通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技术要求、方法和程序。本文件适用于广州市及周边地区轨道交通工程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Climate Feasibility Argumentation of Rail Transit Engineer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P51
国际标准分类号:07.0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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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1T300—2024 轨道交通工程气候可行性论证技术规范》是广州市地方性标准,自2024年实施以来为轨道交通工程的气候适应性和安全性提供了科学依据。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深度解读。
在气候数据收集与分析章节中,第5.1条明确要求:论证工作应基于近30年的地面气象观测资料,并辅以卫星遥感数据和数值模拟结果。这一规定强调了数据的时间跨度和多源数据融合的重要性,确保气候特征描述的全面性和准确性。
第6.2条关于极端天气事件评估指出,需对暴雨、高温、低温、大风等极端天气事件的频率、强度、持续时间和重现期进行统计分析。例如,对于暴雨事件,应分别计算24小时、12小时、6小时降雨量的设计值,这些设计值将直接影响车站出入口高度设计及排水系统配置。
第7.3条关于通风与防洪措施提出要求:当站点周边存在百年一遇洪水位时,车站主体结构应高出设计洪水位至少1米,并设置防水闸门等设施。这一条款直接关系到车站安全运行,尤其是在地势低洼区域建设地铁站时尤为重要。
第8.4条涉及施工期气候影响评估,要求对降水、温度、湿度等因素可能带来的施工风险进行预测。例如,在高湿度条件下,混凝土浇筑后需延长养护时间;而在冬季低温环境下,则需要采取保温措施防止冻害。
第9.5条关于运营期气候适应性建议提到,应根据未来气候变化趋势调整设备选型和维护策略。如随着气温升高,空调系统负荷增加,需预留扩容空间或采用高效节能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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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