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农作物秸秆生态循环利用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技术要求、实施步骤及管理措施。本文件适用于北京市区域内农作物秸秆的生态循环利用及相关管理工作。
Title: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Ecological Circular Utilization of Crop Straw
中国标准分类号:B51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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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12/T 1397-2024《农作物秸秆生态循环利用技术规范》是天津市发布的关于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重要地方标准。该标准对秸秆的收集、运输、储存、处理和再利用等环节进行了系统规定,旨在推动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促进生态环境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其中关键条款包括:
1. 收集环节要求:应采用机械或人工方式及时收集,避免长时间露天堆放造成损失。收集过程中要保持秸秆完整性,防止污染。
2. 运输管理规定:运输工具需清洁卫生,不得与其他有毒有害物质混装。长途运输时应采取防雨防晒措施。
3. 储存条件说明:应选择地势较高、排水良好的场地建设标准化仓库。储存期间要定期检查,防止霉变腐烂。
4. 处理技术指导:提倡采用堆肥发酵、厌氧消化等生物技术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设施需配套废气废水处理装置。
5. 再利用途径建议:鼓励将处理后的秸秆用于生产有机肥料、生物质燃料等产品。优先供应绿色农业生产基地使用。
6. 环境保护要求:整个过程要符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得造成二次污染。建立完善的监测体系,确保各项指标达标。
这些规定为规范秸秆综合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有助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实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实施该标准需要政府、企业和农户多方协作,共同推进农业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