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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责任主体、防火措施、用火用电安全管理、消防设施设备配置与维护、日常巡查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安全培训、应急预案及演练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内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其他相关场所可参照执行。
Title:Cultural Relics Building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中国标准分类号:P65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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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DB14/T 1460-2024)是山西省发布的关于文物建筑消防管理的地方标准。该标准对文物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具有很强的操作性和指导性。
首先,标准明确指出文物建筑单位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这包括制定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定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等。例如,第四条提到“文物建筑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强调了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性。
其次,标准对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置与维护作出了明确规定。第六条要求“文物建筑单位应当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并确保其完好有效”。这就意味着文物建筑必须配备适合的灭火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设施,并且要定期进行检测维修,确保在发生火情时能够正常使用。
再者,关于应急处置方面,标准第七条规定:“文物建筑单位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这意味着一旦发生火灾,工作人员能够迅速采取措施控制火势蔓延,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同时,还应该加强与当地消防部门的联系合作,提高协同作战能力。
此外,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用火用电的安全管理。第十一条指出,“文物建筑内禁止使用明火做饭、取暖等活动”,并且任何电气线路敷设都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这样做可以有效避免因不当操作引发火灾事故。
最后,对于特殊时期的管控措施也有具体描述。如遇重大节假日或举办大型活动期间,需提前做好风险评估并增加巡查频次,确保万无一失。
综上所述,《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范》为如何更好地保护珍贵的文化遗产提供了科学合理的依据。只有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执行,才能切实保障文物建筑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