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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草原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化示范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结果应用。本文件适用于青海省范围内草原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评价与管理。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Green Control Demonstration Zone of Grassland Pest in Qinghai Province
中国标准分类号:B 46
国际标准分类号:65.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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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63T 2377-2024《草原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化示范区评价规范》是青海省发布的关于草原虫害绿色防控的一项地方标准。这项标准旨在通过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推动草原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普及与应用,促进草原生态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绿色防控”、“示范区”等关键术语的概念。其中,“绿色防控”是指以生态调控、生物防治、物理防治等非化学手段为主的综合措施,减少化学农药使用,保护生态环境;“示范区”则是指在特定区域内实施上述绿色防控措施,并达到一定效果的区域。这些定义为后续评价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明确的方向和依据。
基本要求
标准规定了示范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包括地理位置、气候条件、土壤类型等因素。同时强调示范区需具有代表性,能够反映当地草原生态系统的特点,并且要有较为完善的基础设施支持绿色防控技术的应用。此外,还要求示范区内要有专业的技术人员负责指导和技术支持,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技术指标
技术指标部分详细列出了不同类型的草原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的具体要求。例如,在生物防治方面,要求引入天敌昆虫的数量要符合一定的比例;在物理防治上,则对诱捕器的设置密度及使用方法做出了明确规定。对于化学防治,虽然提倡尽量避免使用,但在必要时也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操作,确保安全有效。
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绿色防控工作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标准还特别强调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这包括建立健全的信息档案系统,记录每次防治活动的时间、地点、方法、效果等内容;建立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及加强培训教育,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效果评估
最后,标准提出了效果评估的标准和方法。评估内容涵盖三个方面:一是虫害发生情况,即通过监测数据对比分析防治前后虫害密度的变化;二是环境影响,主要考察防治过程中是否对周围生态环境造成负面影响;三是经济效益,计算投入产出比,评估绿色防控措施的实际价值。只有当这三个方面的评估结果均达到预期目标时,才能认定该示范区达到了标准要求。
总之,《草原虫害绿色防控标准化示范区评价规范》从多个角度出发,构建了一套全面而细致的评价体系,为推进我国草原生态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