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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上海市重大行政决策的工作流程、决策程序、风险评估、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上海市各级行政机关开展的重大行政决策工作。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Major Administrative Decision-making
中国标准分类号:A00
国际标准分类号:0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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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1/T 1531-2024《重大行政决策工作规范》是上海市地方标准,旨在规范行政机关的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以下选取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关于公众参与,标准指出“涉及群众切身利益或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应当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这意味着在涉及民生、环境保护等领域的决策时,政府需通过座谈会、听证会、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征求民众意见,确保决策反映民意。例如,在制定城市交通规划时,应邀请市民代表参加讨论会,收集他们对公交线路调整的看法。
对于专家论证环节,标准要求“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这表明当涉及专业技术问题如食品安全标准制定时,必须邀请具有相应资质的专家参与评审,提供科学依据。比如在评估新建化工厂环境影响报告书时,应由环保工程方面的权威专家出具意见,以保障决策的科学合理性。
合法性审查方面,标准强调“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在提交集体讨论前应当由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这一规定确保所有决策都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假设某区拟出台一项税收优惠政策,在正式实施之前必须经过区司法局的合法性审核,确认其是否与国家税法相冲突。
风险评估部分提到“可能引发社会稳定风险的决策事项应当开展风险评估”。这要求政府部门在作出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决定前,要充分预测潜在风险并采取措施加以防范。例如,在旧城改造项目启动前,需要对拆迁安置方案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防止因补偿不到位而引发群体性事件。
此外,标准还明确了集体讨论程序的重要性,“重大行政决策应当经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这就意味着无论是市政府还是区政府,对于重要议题都需要召开专题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共同商议后做出最终决议。例如,全市教育经费分配计划就需要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才能执行。
总之,DB31/T 1531-2024从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风险评估到集体讨论等多个维度构建了一套完整的重大行政决策流程,有助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