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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应急管理灾害防治领域中数据元的设计、定义、表示和管理要求。本文件适用于深圳市应急管理灾害防治相关数据的采集、交换、共享和管理。
Title:Data Specification for Emergency Management and Disaster Prevention - Part 2: Data Elements
中国标准分类号:A41
国际标准分类号:1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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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4403T 498.2—2024应急管理灾害防治数据规范 第2部分:数据元》作为深圳市地方标准,对灾害防治的数据管理提供了详细的规范指引。以下选取其中一些关键条文进行深入解读。
在数据元的定义上,标准指出每个数据元应包含名称、标识符、定义、数据类型、表示格式等核心要素。例如,对于“灾害事件时间”这一数据元,其标识符应具有唯一性以便于系统识别,定义需准确描述其记录的是灾害发生或结束的具体时刻,数据类型为日期时间型,表示格式建议采用ISO 8601标准。
关于数据元值域的规定,标准强调了值域必须清晰明确且与实际业务场景相符。以“灾害等级”为例,其值域通常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四个级别,并且每个级别都对应具体的评估指标体系。这有助于确保不同部门间信息交流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此外,标准还特别提到数据元之间的关系处理。当两个或多个数据元存在逻辑关联时,比如“受灾人数”与“转移安置人数”,需要建立合理的校验规则来保证数据的完整性。如果发现两者之间出现矛盾,则需要进一步核实原始数据来源并作出修正。
最后,在数据元维护方面,标准要求建立完善的更新机制。一旦发现现有数据元无法满足新的业务需求或者技术进步带来的变化,应及时对其进行调整或新增。同时,所有变更操作都应当留有完整的文档记录,便于后续追溯和审计。
这些条文共同构成了一个完整而严谨的数据管理体系框架,为深圳市乃至其他地区开展高效有序的应急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