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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本文件规定了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组织架构、人员要求、服务流程、管理要求及评价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江苏省泰州市范围内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管理。
Title:Work Specifications for County-level Social Contradiction and Dispute Mediation Service Centers
中国标准分类号:A20
国际标准分类号:0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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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3212T 1172—2024 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工作规范》是一项重要的地方标准化文件,旨在指导县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的规范化运行。以下将选取其中的关键条款并进行详细解读。
术语和定义
标准中明确了“社会矛盾纠纷”的概念为:公民之间、公民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各类争议或冲突,包括但不限于民事、经济、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领域的问题。这一定义有助于统一各方对矛盾纠纷性质的认识,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工作原则
该部分强调了依法依规、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工作原则。特别提到要尊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隐私信息,这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同时要求工作人员具备专业素养,能够熟练运用法律法规解决问题。
组织架构与职责分工
规定了中心应设立综合协调组、接待受理组、调解处理组等职能小组,并明确了各自的任务。例如,综合协调组负责统筹规划中心整体运作;接待受理组承担案件登记、分类整理等工作;调解处理组则具体执行调解程序。通过明确分工,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提高工作效率。
接待服务流程
详细描述了从群众来访到案件结案的全过程。包括初次接访时需要记录的基本信息(如姓名、联系方式等),以及如何根据问题类型引导至相应部门。还特别指出,在接待过程中要注意态度诚恳耐心,避免激化矛盾。
调解程序
明确了调解工作的基本步骤:首先是确定双方当事人身份及权利义务关系;接着由专业人员主持会议讨论解决方案;最后达成协议后需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此外,对于复杂疑难案件还可以邀请第三方专家参与评估。
监督考核机制
为了保证服务质量,建立了内部监督体系。定期开展自我检查活动,接受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并将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指标之一。同时鼓励创新实践,不断优化工作方法以适应新形势下的需求变化。
以上是对《DB3212T 1172—2024》部分内容的重点解读,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