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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
摘要:本文件规定了数字政府运维服务评价的总体要求、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及评价流程。本文件适用于数字政府领域中对运维服务进行评价的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运维服务提供商和第三方评估机构。
Title:Evaluation Specification for Digital Government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Services
中国标准分类号:L80
国际标准分类号:35.2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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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解读
《DB2310T 156-2024数字政府运维服务评价规范》是黑龙江省地方标准,旨在规范数字政府运维服务的评价工作。以下选取了部分重要条文进行详细解读:
一、适用范围
该标准适用于数字政府运维服务的评价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政务云平台、电子政务外网、政务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运维服务的评价。这一规定明确了标准的适用对象和范围,为后续具体条款提供了实施依据。
二、术语和定义
标准对“数字政府”、“运维服务”、“服务质量”等关键术语进行了定义。例如,“数字政府”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数据的共享与整合,优化政府治理流程和服务模式的新型管理模式。明确这些术语有助于统一各方认识,避免在评价过程中产生歧义。
三、评价指标体系
评价指标体系由服务能力、服务过程、服务结果三个一级指标构成,每个一级指标下设若干二级指标。如服务能力包括人员素质、技术能力、资源保障等;服务过程涵盖计划制定、实施执行、监控改进等环节;服务结果则关注用户满意度、问题解决效率等方面。这种多层次的指标体系能够全面反映运维服务的整体水平。
四、评价方法
标准提出了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定量评价主要通过对各项指标的具体数值进行统计分析得出结论;定性评价则依靠专家评审、现场考察等方式获取主观感受。两种方法相辅相成,确保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和准确性。
五、评价流程
评价流程分为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总结阶段。准备阶段需要明确评价目的、选择评价对象、组建评价小组等;实施阶段包括资料收集、现场检查、访谈交流等活动;总结阶段则要形成评价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清晰的流程设计保证了评价工作的系统性和有序性。
六、持续改进要求
标准强调运维服务评价不是一次性的活动,而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要求各相关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定期开展自我评估,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这体现了标准的前瞻性和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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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时间 2025-06-03